Pandemonium

Shada de da dum

(勇狗勇)Dogfight

Dogfight


-


门门的点梗dogfight,勇狗无差,短篇

不过到最后还没写出dogfight的味道()

总之,她喜欢就真是太好了呜呜呜……

阅读愉快!


-


  你该称呼这为大混斗,还是征服之路?还是说这其实就是一场没有音乐、只有叫喊声的舞会?他们哼着一二三、一二三,在擂台上跳起舞来。那绝不是什么完全友好的交谊舞,人们两个两个结伴站在一起跳出相搭调的舞步,而是火药味十足的斗舞,一个在左,另一个就在右,一个在前,另一个就在后,随着节拍,跟着音乐,由着肌肉和大脑甚至是灵魂的某种控制而动着,忘了周围的一切,只记得这片舞池,也只知道他们两个正在跳舞。

  那个时候南部赝作说,作为舞伴不是挺适合的吗?是很合适,对啊,是很合适。真的太合适了。他们在擂台上翩翩起舞,不用说话,不用眼神暗示,不用提前安排,只需要挥拳、挥拳、再次挥拳,直到手臂酸痛不已,另一个人的肉体的触感透过拳套清晰地、活生生地传到手指上,在这毫无配合可言的相反的动作里,默契却油然而生。他们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样、应该是什么样的,在熟悉了这一切后,他们洞察到对方的心灵,看见了他们作为分离的个体经历的一切,然后看到他们作为这奇妙舞伴所经历的一切。然后他们几乎是怀着一生中最强烈的感情喊出对方的名字。这种舞蹈可真是太奇怪了,行外人看了肯定要这么说,怎么会是这么血淋淋的舞啊,却又让人没办法移开视线。就是这样啊,Joe听了会这么回答道,这才叫做确确实实地活着。在这一瞬间,在这一个地方,他们的生命轰地一声爆炸,宇宙由此在血与汗水的洗礼中诞生。

  我真走运啊,勇利说,我们能够相遇,我真走运啊。一年后他们坐在一起闲聊,一个坐在地上,一个坐在轮椅上,看着星星、大地、人们的身影,勇利又说,我们真走运啊。他说的是“我们”。那当下,他们看着彼此,差一点点就要伸出手去,做一点什么这一气氛中最为合适的事情了,但是幸夫突然大喊起来,说大叔你不要喝太多了啊,于是他们转向人群,看着南部大叔喝得七歪八倒、快活得不行的样子,忍不住跟着哈哈笑起来。但后来等Joe躺在床上,双手垫在头底下,被风扇声和酒精弄得半睡半醒时,他又突然想到,那句话只是他听到的而已。他听到的是话语本身吗?他的耳朵和记忆有没有擅自对它进行了什么改造?他喝的那瓶啤酒有没有故意丑化了什么,或者是美化了某些他不想听到的?第二天一醒来,他洗了把脸就匆匆忙忙抓来摩托钥匙,连饭都忘了吃,只记得要去找勇利搞懂这事情。

  出门时,他听见幸夫打着哈欠在洗手台那边问道,你去找勇利?他也只来得及点了点头,说,别忘了我的午饭啊;然后便是一路狂奔,让Joe想起自己像是寻死一样用最快的速度冲向悬崖,然后冲出悬崖,就像是生命最终时刻的纵身一跃。但又有点儿不同,他想。他到勇利家时,那个银发的男人还在吃早餐,一勺麦片才进嘴里,便听到门咔哒一声打开又砰地关上,才刚抬起头就被Joe那急匆匆、好像是来打架一样的样子给弄得愣住了。他还以为出了什么要紧的糟糕事呢。

  怎么了?勇利问。

  我们真走运啊。Joe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昨天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在这别人绝对摸不清头脑的谈话中,Joe抱着机车头盔,心脏怦怦跳的比打拳击时还快——或者起码一样快,他这时候有点分不出心去注意这个——他始终盯着勇利不放,就像是要从中找出他接下来准备向着哪儿挥拳一样。往左还是往右?上面还是下面?还是说他看出了自己的攻击,准备防御或者躲闪,要不就是在这对手反应过来之前先下手为强?而被注视者就像是习以为常了一样,吃着他那碗麦片,手边还放着下一步要吃的苹果。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而温和,哪怕是Joe几乎像是在瞪着他了也是如此。

  Joe点了点头。我想说的是,我也是这么想的。

  你昨天就是这么说的。

  毫无破绽!这又是一场完成了的决斗,只是两人都没意识到而已。或者说,起码有一个人没有意识到。Joe几乎是立马就咧嘴笑了起来。他一边抱怨着好困啊、我昨天没睡好啊之类的话,一边扯过椅子在勇利的对面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手臂搁在椅背上。这算是谁的胜利呢?还是说是个极为特别的平手?如果是平手的话,那么他们是都胜利了,还是都倒下了?一年的时间,让他们在擂台下也有了奇妙的默契,无需多提示,就能知道另一个人提的是什么事情。说着说着,Joe又想起了布满星星的夜晚,觉得今天啊明天啊可都是棒极了的日子。他看着勇利,既不能说是明目张胆地看着,也不能说是在偷偷投去目光,那是介于这二者之间的一种状态:他既在盯着勇利,又是在偷瞄着那家伙。然后他在肚子咕噜噜的抱怨声中想到,噢,我还没吃饭啊。

  勇利说,麦片在那边的柜子里;仿佛知道蓬蓬头的年轻人要说什么。

  而Joe点了点头。我知道,他说。他把头盔放在另一张椅子上,起身去拿麦片,可在他迈出第一步时,又有一种奇异的恍然大悟击中了他——他对自己说,喂,什么时候我对这儿竟然这么熟悉了?他停下脚步时,发现自己正站在勇利的身后。那个本来强大得好似狼王的家伙现在看上去似乎变得普通了一些,可即便如此他也仍旧强壮而耀眼。那片咬着斜方肌的疤痕如今只剩下了浅浅的粉色。Joe在那一刻想到的是,撕咬是野兽的本性吧?于是野犬忘记了麦片这样毫不起眼、毫无意义的人类食物,他弯下腰,以一种几乎是要将对打的敌人撕碎扯烂的架势低下头。他的牙齿就要碰到那活生生的肉体,他的喉咙里就要发出咆哮,他的爪子就要刺穿皮肤。

  后来的人们会说他们的那场拳击赛就像是街舞,跟着说唱乐或者别的什么调调甩着手、晃着头。或许真的有某一个与他们的世界相似的世界里,或者是过去或未来的某个时间点上,另一个完好无损的Joe和另一个完好无损的勇利就真的穿着宽宽松松的外套,带着点儿磕撞或者扭伤之类的伤疤在某个街头相遇,然后说,喂,来比一场吧,看看是谁的舞步更胜一筹。你的街舞就只有这点程度吗?当然不止。跳着、跳着、跳着,不停地跳下去。他们用着截然不同的方式抬起手臂,挪动脚步,转过头或者压低身子,摆出永远不可能相同,却在本质上是一模一样的动作,不是为了配合另一个人,绝不是那样,相反,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成为唯一的胜利者。

  他想,这是生死之斗,哪怕他们都离开了擂台,这争斗也会持续下去。

  但到了最后,碰在那块皮肤上的不是牙齿,不是利爪,而是他的嘴唇。当勇利问他又怎么了的时候,他什么也没回答,只是一遍遍地用自己的嘴唇来撕碎那片曾经束缚住勇利的机甲所留下的如今仍旧束缚着他们的伤疤,就像勇利偶尔会用自己的手掌去抚摸Joe的双腿一样。他们的脊柱,他们的肌肉,他们的神经,他们的一切都在这完美的时刻进行着永恒的生死之斗,直至某天他们决定叫停,或者那一方先行倒下,过了十秒也站不起来,但他们都知道,那一天绝不会到来。

评论(2)
热度(68)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